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0〕197号)和《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冀科区规〔2022〕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实施,省科技厅全面启动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依托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相关申请和备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事项涉及人员和单位
(一)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意愿服务产业发展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
(二)有科技需求,希望引进科技人员服务本单位科技创新的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单位。
(三)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希望引进科技人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乡镇(街道)政府、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
(四)高校、科研机构等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
(五)各市、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申请与办理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申请农业或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
(二)科技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基本信息填报和科技需求发布。
(三)农业、企业科技特派员与农业合作社、企业等单位的科技服务对接与服务协议的签订。
(四)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申请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室。
(五)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政府、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申请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六)乡镇(街道)政府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乡镇科技特派员备案。
(七)农业合作社、科技企业等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科技专干备案。
三、相关事项申请方法
各类事项的申请与办理通过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省科技厅网站主页“科技管理-科技服务-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登录)在网上进行,按《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操作流程进行逐级申报。
(一)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备案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农业或企业特派员”栏目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已在省科技厅备案的特派员通过已分配的用户名点击“登录”按钮,按提示完善相关信息。
(二)乡镇科技特派员的备案申请。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政府管理人员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乡镇科技特派员”栏目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已在省科技厅备案的乡镇特派员通过已分配的用户名点击“登录”按钮,按提示完善相关信息。
(三)科技特派员需求单位基本信息填报和科技需求发布。相关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特派员服务单位”栏目按提示注册单位信息,并发布科技需求。
(四)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备案申请。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政府、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按钮,通过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问题可咨询技术,电话:15733635205),按提示完善相关信息,并填报《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申请书》。
(五)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的备案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按钮,通过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问题可咨询技术,电话:15733635205),按提示完善相关信息,并填报《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建设申请书》。
(六)科技专干的备案申请。农业合作社、科技企业等单位在完成单位注册后,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科技专干”栏目按提示提交相关信息。
(七)企业科技特派员的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派出单位信息注册审核通过后,点击“登录”按钮,在“企业派出特派员”栏目按提示完善相关信息。
(八)农业、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单位的科技合作对接。科技人员在注册农业或企业科技特派员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后,可以在平台浏览符合其专业技术领域的需求单位的信息。相关企业、农业合作社在注册单位信息、提出科技需求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后,可以在平台浏览符合其专业技术领域的科技特派员信息。双方可以在线上或线下进行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后,线下签订书面三方(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服务对象)服务协议,由科技特派员上传服务协议相关内容和扫描件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职责和权限,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组织相关单位做好科技特派员相关工作的申请和备案工作。
(一)请各科技局、县(市、区)科技局、乡镇(街道)政府、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宣传,组织本地农业合作社、企业等单位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发布科技需求,并开展与科技特派员对接,积极引进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科技创新。
(二)请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所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开展农业或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申请备案工作。
(三)请各市科技局组织本地(含中直、市属和县属)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开展农业或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申请备案工作;组织各县科技局做好乡镇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专干的申请备案工作(各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名额分解表见附件1);组织市管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请备案工作。
(四)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本地乡镇(街道)政府、县管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做好本地乡镇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专干的申请备案工作。
(五)请各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做好本地科技企业单位和科技专干信息注册及初审工作,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备案。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组织好本地科技企业和科技专干信息注册、审核备案工作。
(六)请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局、各乡镇(街道)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及时登录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做好相关事项审批工作,避免工作延误。
(七)2022年10月25日前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通过省科技厅复核的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通过备案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工作室将择优列入2023年服务计划,并在2023年安排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资金给予支持。
联系人:白双艳
电 话:0311-85811539
邮 箱:kjtqyc@hebkjt.cn
附件:1.各市2022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名额表
2.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
3.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信息登记表
4.乡镇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
5.科技专干备案信息表
6.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7.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申请书
8.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建设申请书
9.科技特派员三方服务协议(式样)
10.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 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名额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乡镇(街道)数 | 工作站申报 名额 |
1 | 石家庄市 | 216 | 40 |
2 | 张家口市 | 210 | 25 |
3 | 承德市 | 204 | 25 |
4 | 秦皇岛市 | 75 | 20 |
5 | 唐山市 | 177 | 25 |
6 | 廊坊市 | 90 | 20 |
7 | 保定市 | 309 | 45 |
8 | 沧州市 | 168 | 25 |
9 | 衡水市 | 114 | 20 |
10 | 邢台市 | 171 | 25 |
11 | 邯郸市 | 212 | 25 |
12 | 定州市 | ---- | 2 |
13 | 辛集市 | ---- | 2 |
14 | 雄安新区 | ---- | 1 |
合 计 2058 | ---- | 300 |
注:请各市对辖区脱贫村的乡镇政府申报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给予优先支持。工作站建设积极性较高的,申报名额可以适当放宽。
附件2
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
工作单位 | ||||
行政职务 | 技术职称 | |||
手机 | ||||
从事学科领域(多选) | 数学¨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 地球科学¨ 生物学¨ 心理学¨ 农学¨ 林学¨畜牧、兽医科学¨ 水产学¨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 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 ....... | |||
从事行业领域 (多选) |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
拟服务区域 | 石家庄市¨保定市¨唐山市¨张家口市¨ 承德市¨ 秦皇岛市¨沧州市¨衡水市¨邯 郸 市¨ 邢台市¨ 廊坊市¨雄安新区¨定州市¨ 辛集市¨ 不限¨ |
不限¨ 城市¨ 县城¨ 乡镇(农村)¨ | |
拟服务单位 | 不限¨ 企业¨ 农业合作社¨ |
可为派驻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 | 技术研发¨ 技术咨询¨ 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 技术培训¨ 政策宣讲¨ 战略咨询¨ 管理咨询¨ 管理培训¨ 设备改造¨ 设备维护¨ 检验检测¨ 资质申报¨ 市场开发¨ 产品销售¨ 详细描述: |
附件3
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信息登记表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万元 | |||
是否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 ¨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其他企业 | 是否规上企业 | ¨是 ¨否 | ||
上一年度销售收入 | 万元 | 利税: | 万元 | ||
已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个) | ¨重点实验室 个 ¨企业技术中心 个 ¨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个 ¨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个 ¨工业设计中心 个 ¨产业技术研究院 个 ¨新型研发机构 个 | ||||
单位总人数 | 技术人员数量 | ||||
高级职称人员数量 | 博士、硕士人数 | ||||
所属行业领域 (与特派员一致,到二级领域) |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 | ||||
所在地区 | 市 县区 街道办(乡) | ||||
详细地址 | |||||
单位性质 | ¨国有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 ¨民营企业 ¨合作社 ¨农业大户 ¨其他 | ||||
法人代表姓名 | 手机 | ||||
企业简介 | |||||
联络人信息 (科技专干) | 联络人姓名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
参加工作时间 | 来本单位 工作时间 | ||||
工作部门 | 行政部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其他 | ||||
职务 | 手机 | ||||
附件4
乡镇科技特派员备案信息表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本单位工作 时间 | ||||
工作单位 | 工作部门 | ||||
职 务 | 职称 | ||||
所在单位性质 | ¨机关 ¨事业单位 | ||||
个人身份 | ¨公务员 ¨事业编制 | ||||
单位所在地 |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 ||||
手机 | 办公电话 | ||||
传真 | |||||
单位联系人 | 手机 | ||||
详细地址 | |||||
个人简介 | (本人从事县镇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优势。限200字。) | ||||
注:乡镇科技特派员建议由经济办、农办人员兼职。同一个单位只能申报1名
乡镇科技特派员。
附件5
科技专干备案信息表
基本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
生日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所学专业 | |||
参加工作时间 | 工作单位 | |||
本单位工作 时间 | 工作部门 | |||
职务 | 手机 |
附件6
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 |
市 县 (市、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需求单位名称:(关联信息) | |
单位地址:(关联信息) | |
联系人:(关联信息) | 手机:(关联信息) |
电话/传真:(关联信息) | |
填报年度 (有效期1年) | |
企业行业领域 (到二级分类,可多选) |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服务需求类型
具体需求描述 | 技术研发¨ 技术咨询¨ 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 技术培训¨ 政策宣讲¨ 战略咨询¨ 管理咨询¨ 管理培训¨ 设备改造¨ 设备维护¨ 检验检测¨ 资质申报¨ 市场开发¨ 产品销售¨ 其他 详细描述:1、 2、 3、 ...... 示例模板; 1.存在的技术问题描述: 解决设备销售到客户之后远程运营维护和软件升级的问题。 2.需要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指标描述 解决多线切割机床不同电气厂商电气系统远程连接的问题,通过远程连接,对设备进行远程监控,远程运营维护和远程软件升级;解决设备数据库系统自动远程存储和设备故障远程报警;对设备电气控制系统进行优化设计,对相关传感器进行优化设计等。 |
对科技特派员派出 单位所在地要求 | ¨不限 ¨石家庄 ¨张家口 ¨承德 ¨廊坊 ¨保定...... |
对科技特派员派出 单位类型要求 | ¨不限 ¨大学 ¨科研院所 |
附件7
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申请书
申请单位所在地: 市 县(市、区)
申请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填写说明
1.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建设申请单位应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单位名称要规范,如***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有财务账号,能接受财政拨款)。
2.同一单位只能申请建设一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3.工作站名称为:申请单位名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4.主导或特色产业为本地产业规模或就业人数最多的几个产业,最多填写3个。年产值和就业人数可填写估计值。
5.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
6.申请建设工作站的区域应有一定的产业基础,聚集一定数量的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服务单位,有较强的科技创新需求和创新动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家以上的乡镇(街道)政府或省级以上园区建立工作站。
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申请书
工作站名称 | ||||||||
办公面积(平方米) | 专兼职人员数量(名) | |||||||
工位数 | ||||||||
已有乡镇科技特派员情况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本地主导或特色产业名称 | 年产值(万元) | |||||||
就业人数(人) | ||||||||
年产值(万元) | ||||||||
就业人数(人) | ||||||||
年产值(万元) | ||||||||
就业人数(人) | ||||||||
现有市场 主体情况 (个) | 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 |||||||
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 | ||||||||
其中:农业合作社数量 | ||||||||
特派服 务过的单位数 量 (个) | 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 |||||||
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 | ||||||||
其中:农业合作社数量 | ||||||||
本地主导或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概述 | 简要介绍本地主导或特色产业发展现状、规模,在本地、全省、全国的位置等。200字左右。 | |||||||
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目的 | 简要论述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必要性、拟通过特派员解决的问题等。200字左右。 | |||||||
下步工作打算拟取得的成效 | 简要论述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后拟开展的工作,拟取得的工作成效,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等。200字左右。 | |||||||
支持经费使用概算(5万元) | 如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举办技术引进、技术交流、技术培训、技术对接活动费用等。应符合省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50字左右。 | |||||||
附件8
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建设申请书
申请单位所在地: 市
申请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推荐单位: 市科技局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填写说明
1.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的建设申请单位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名称要规范,如***大学, ****研究所。要求有财务账号,能接受财政拨款)。
2.同一单位只能申请建设一个科技特派员工作室,要求派出的科技特派员一般不少于10名,服务基层成效显著。
3.工作室名称为:申请单位名称+科技特派员工作室。
4.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不可空缺,无相关内容的可以填无。相关数据如无准确统计数据的可以填估算值。
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建设申请书
工作室名称 | ||||
工作室办公面积(平方米) | 专兼职人员数量(人) | |||
工作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负责人信息 | ||||
联系人信息 | ||||
本单位已推荐科技特派员数量(人) | 已备案科技特派员数量(人) | |||
本单位科技人员总数(人) | 具备科技特派员选派条件人员数(人) | |||
本单位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数(个) | 本单位拥有已登记应用技术科技成果数(项) | |||
本单位拥有技术转移机构数(个) | 机构名称 | |||
每年组织技术转移转化活动次数(次) | 列出两次活动名称 | |||
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人员数(个) | 其中专职人员数(个) | |||
工作室建设依托部门(处室) | ||||
本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情况 | 简要论述本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服务区域、主要服务产业、已取得工作成效等。200字左右。 | |||
本单位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 | 简要论述本单位近年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如已参与服务的科技特派员数量,主要服务区域、服务产业、已取得工作成效等。200字左右。 | |||
本单位组织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优势和条件 | 简要论述本单位依托自身科技人员、创新平台、科技成果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力量,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基层科技创新的工作优势和条件优势。200字左右。 | |||
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工作计划 | 简要论述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后拟开展的工作,包括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工作举措等。200字左右。 | |||
支持经费使用概算(5万元) | 如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科技特派员派出服务、科技成果需求对接、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活动开展的费用。应符合省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200字左右。
|
附件9
编号:
河北省科技特派员三方服务协议
(式样)
甲方(特派员):
乙方(被服务单位):
丙方(派出单位):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制
甲方(特派员):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被服务单位):
单位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丙方(派出单位):
单位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经三方协商一致,现由丙方派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派驻服务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服务期限
从签约日至下年度12月31日止(此服务期限不作为省财政安排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的依据) 。
第二条 服务方式与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如下:
(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要求逐条列明,文字表述规范、准确。)
第三条 预计服务工作完成指标
(相关任务指标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要求逐条列明,文字表述规范、准确、可量化。)
第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其他约定事项,可逐条列明。)
第五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按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因政策变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第七条 其他
1、丙方支持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为甲方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并对甲方履行服务职责进行监督。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商议解决。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
4、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乙方需甲方继续提供服务的,需签订新的三方服务协议。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负责人:
日期:
丙方:(盖章) 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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